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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印发第8号总河长令,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 2024-05-19 15:36:1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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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近日,汕头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长温湛滨,市长、市总河长曾风保共同签署颁发汕头市第8号总河长令。

  总河长令强调,各级河湖长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河湖库“清四乱”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落实河湖长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以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河湖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向纵深发展。

  总河长令要求,各区(县)要集中力量,迅即开展问题排查。一是开展水库“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全市8宗中型水库存在的侵占水库库容和分隔库区水面以及阻塞溢洪道等行为,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危害库岸稳定的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二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继续开展河湖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核查。对照问题标准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对纳入排查范围的水库,要逐宗制定“四乱”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水库名单、工作安排、时间节点等信息。三是要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防洪任务的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查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

  总河长令指出,各级河湖、水库管理单位及巡(护)河员要加强河湖库日常巡查管护,建立巡查日志,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无人船等信息技术加强监控预警,推动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要建立完善库区动态监测、智能感知体系,对库区进行监测监控,及时发现侵占库容,损害库岸等涉库违法违规行为,每年汛前都要对水库淤积和库容侵占情况进行摸排,对存在严重淤积或者侵占问题的水库开展库容量算和库容曲线复核,准确掌握库容情况,确保库区有人管、有人护,维护水库库容安全。要不定期对排查整治销号的河湖库“四乱”问题进行抽查复核,持续加强河湖库日常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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