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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不断提升河道环境质量,近日,南澳县河长办印发《2024年第一次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计划自4月中旬至5月中旬期间,集中开展2024年第一次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以实现水域无成片漂浮物的目标。
根据《方案》的工作安排,本次“清漂”专项行动在全县江河湖库范围内集中开展,采用属地管理、分段实施的办法,由各级河长分段负责。《方案》指出,各镇、管委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并报县河长办备案;行动结束后,各镇、管委要认真梳理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清漂”成效相关资料。 《方案》要求,各级河长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统筹整合部门资源,组织落实好本次专项行动;二要加强协调监督,特别要加强打捞上岸的垃圾管理,及时转运和无害化处置,避免二次污染;三要落实长效机制,根据河湖管护实际,持续保持清漂工作的高压强劲态势,实现常态清洁;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及政府网站等,广泛宣传清漂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动态,努力提升群众维护河湖清洁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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