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汕头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海绵示范建设城市”,拉开了我市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的序幕。海绵城市示范建设任务涉及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各领域,阶段来,市水务局遵循生态优先原则,充分发挥水务行业主管部门优势,将自然途径和人工措施相结合,不断完善我市城乡防洪排涝体系,改善我市水生态环境,统筹各方面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工作。
一、保障水安全 在防洪标准提升方面,目前我市中心城区(金平、龙湖)已基本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其他各区(县)城市防洪工程也已基本达到50年一遇的防洪(潮)标准。后江湾海堤、隆都围堤防、三屿围堤防与城防工程连接段、牛田洋海堤、陈厝寮泵闸、半港泵闸、和平镇排涝泵闸(4座)以及濠江区水流娘电排站等一系列防洪排涝水利工程都在全力推进建设工作,持续性提高我市水安全保障水平。 二、维护水生态 在生态岸线率方面,我市87条江海堤防总长度约932.5公里,目前生态岸线合计453公里,已超标准完成生态岸线率达到45%(约419.63公里)建设目标。 三、保护水环境 在水环境修复工作方面,2022年全市共计清理水面漂浮物8万余吨。通过河道日常巡查检查,累计发现问题571个,发出督办通知79份;2023年1-6月份我市共计清理水面漂浮物2.48万吨,河道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问题414个,发出督办函53份,所有问题均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或正在整改过程中。 四、利用水资源 2022年我市完成雨水资源化利用710.98万吨,超过2022年全年600万吨目标,2023年将继续向雨水资源利用900万吨的目标发起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