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6日至29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以及省水利厅、省韩江流域管理局、潮州市水务局、揭阳市水利局等单位代表,莅我市开展《汕头市防洪(潮)排涝专项规划(2022-2035年)》技术审查工作。
我市地处粤东沿海潮汕平原区,水系发达,交错成网,受洪、潮、涝三类水患灾害威胁,是全国重点防洪城市。虽陆续建成一批防洪(潮)工程,但经过多年运行,存在部分堤防不达标、病险工程多、河沟过流不足、排涝设施不足等防洪排涝薄弱环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论述精神以及“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水务局组织开展了《汕头市防洪(潮)排涝专项规划(2022-2035年)》编制工作,力求为推动新阶段汕头水利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防洪减灾体系、补齐全市防洪短板、优化洪涝灾害防治格局、增强洪水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更为科学的决策支撑。
据悉,本项规划范围为汕头市行政辖区范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水平年为2035年。其中,近期主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快补齐短板,完善防洪排涝体系;远期主要以目标为导向,增强防洪排涝工程体系韧性,织牢防汛安全网。规划按照“三江安澜五湾宁、四脉除患百溪畅”的总体布局,以堤防水库加固、河溪渠沟治理、水闸泵站建设为主要措施,围绕“三江”“五湾”“四脉”“百溪”等水系脉络,织密四张防洪排涝安全网,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基础支撑。
本项规划编制工作得到了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和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勘查、分组讨论、集中讨论等方式,对规划文本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和指导。经过三天的审查,专家组对我局在开展规划编制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予以充分肯定,原则同意《汕头市防洪(潮)排涝专项规划(2022-2035年)》,并形成初步审查意见,要求我局会同规划编制单位,就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研究和修改完善后,报由珠江委复核出具最终技术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