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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汕头市水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 2014-11-27 08:33:55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头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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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水务局设7个职能科室,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挂靠市水务局,另根据市编委批复,汕头市水政监察支队、汕头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所需经费在水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列支。

汕头市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本市水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组织编制全市水务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主要江河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城乡供水业务的建设和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有关水利项目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
  3、统一管理水资源。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重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发布市水资源公报。
  4、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
  5、负责城乡供水行业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水务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依法监管供水企业的资质和组织核算相关的水价格。
  6、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7、主管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河道、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8、 组织指导水务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江河综合治理与开发。
  9、指导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按规定协调、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改造、内涝整治、机电排灌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协调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负责全市水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水务系统的科技工作,组织、指导水务系统职工的业务培训。
12、负责依法依规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堤围防护费等的收取工作。
13、承担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和防冻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全市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汕头市水务局局本部共有机关行政编制42名(其中三防办10名),工勤编制4名。年末实有行政在职人员44人(其中三防办10名),工勤人员4名。另水政监察支队12名,质监站5名。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24270.42万元,其中预算安排拨款 9706.92万元,非税支出拨款207.09万元,基金预算拨款 7162万元,上年度公共预算结转资金806.31万元,上年度基金预算结转资金6388.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4年支出预算24270.42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779.01万元,占总预算3.2%;项目支出预算23491.41万元,占总预算96.8% (其中还本付息支出10737.0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

附件:
   

汕头市水务局

201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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