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市河长办组织召开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会议,传达水利部河湖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省河长办关于全省河长制及河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市河长办、各区(县)河长办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党中央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全市各级河长办要充分认识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对河长制湖长制落地见效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好水利部和省河长办有关会议精神,围绕上级会议指出的统筹协调功能、河湖日常监管、河湖基础工作等方面薄弱环节,全面查找当前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与短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工作实效,认真落实好河长湖长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确保河长湖长各项职责落到实处。
会议部署了我市下阶段主要工作任务,重点对万里碧道建设、河湖划界、河道采砂规划、“五清”和“清四乱”、河长办职能规范等方面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高位推进抓落实,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二要进一步把握关键重点,坚持统筹推进抓落实,突出“领导”和“协调”两个关键,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通过持续加大暗访频次、加强督查力度、强化考核运用等手段,督促各地各单位主动履职、主动落实。三要进一步增强执行意识,坚持担当作为抓落实,重点是要全力以赴筹划和完成好年度碧道建设任务,持续推进“五清”“清四乱”两项专项行动,按时保质完成“河湖划界”和“采砂规划”两项工作,大力抓好宣传发动,继续加大对国考断面、黑臭水体整治和雨污分流等工作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