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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汕头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2024年,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汕头市政务公开条例》等文件为依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2024年,汕头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通过政务网站发布更新工作动态61条、通知公告20条(包含人事招录信息和办事大厅受理办理量)、财政预决算6条、三公经费6条及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074条;全年共接收网上依申请公开11件,按要求答复7件,主动撤销申请4件。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公开和宣传解读的形式和载体有待丰富与拓展;二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有差距,工作能力尚待提升。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结合本局工作特点做好工作动态的更新和发布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规范并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全面,切实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并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转载、链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重要政策信息。加强和改进政策文件的发布和解读工作,更加注重解读形式的多样性,采取多种解读形式,切实增强解读效果。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良好的人才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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