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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拟对“汕头市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提升项目”开展自行采购,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汕头市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提升项目
采购人: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采购内容: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新增汕头市政务定制功能模块和政务服务智能问答平台功能模块,购置3台柜台受理终端一体机(采购范围、数量、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比选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366,548.36元(大写:叁拾陆万陆仟伍佰肆拾捌元叁角陆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服务期:项目建设期4个月(含1个月试运行),在完成试运行并初验通过后进入质保期,提供3年免费质保服务
项目地点:汕头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0日
获取方式:汕头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zwfw/)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6号楼三楼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6号楼三楼
五、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按比选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果将在汕头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网站公示。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6号楼三楼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4-88280929
监督电话:0754-88280929
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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