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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区(县)、镇(街)政务(便民)服务标杆中心评估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各区县申报和推荐、书面材料审核、系统数据采集和实地核查等相关程序,现拟定2个区级标杆政务服务中心、7个镇(街)级标杆便民服务中心(名单见附件)。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对拟评定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反映。反映形式为来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来信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时代广场财政大楼5楼政务服务科,邮政编码:515041
电子邮箱:zxxtglk@163.com
附:2024年度汕头市区(县)、镇(街)标杆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评估结果.wps
汕头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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