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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77号),自2017年12月28日起停止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和审批,汕头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再受理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停止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批。
为此省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自即日起,不再接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事项;对于已提出的申报,省厅将作退件(作废)处理。后续的行业管理要求,请留意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建厅相关文件通知。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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