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7〕130号)和省商务厅等部门有关通知(粤商务资字〔2017〕64号)的要求,经汕头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汕头市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自通告之日起对我市中心城区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企业参照本通告和所在区(县)通知的要求参加年度联合申报 。
一、联合年报对象: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联合年报办法:申报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应用(简称联合年报共享系统),填报2016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1、网上联合年报及共享应用(联合年报共享系统):http://lhnb.mofcom.gov.cn/
客服电话:010-67870108
2、自通告之日起,企业可从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xzfw.st.gov.cn)的“通知公告栏”内直接下载《联合年报须知》。
三、联合年报数据录入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
四、联合年报咨询投诉电话:0754-88168653
特此通告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