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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2015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通知
  • 2017-05-10 14:39
  • 来源:协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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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队各业务大队,各区、县出入境管理大队:

    根据省厅出入境管理局《关于我省启用2015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通知》,决定于2017年4月24日全面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并研究制定了《全省启用2015版往来台湾通行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部、省《通知》、《方案》、《公安部公告》及《新闻通稿》传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局要求,已经受理的新证(包括换、补证),如未能在4月21日中午12时前上送制证数据至省局,须作不通过归档处理。各大队要把握好受理及后续工作时间,所有受理的新证务必保证在4月21日中午11时前上送制证数据至省局。对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必须在4月20日下午下班前送至审批部门审批。逾期无法上送至省局的数据须作不通过归档处理。

    二、4月21日至23日,全省暂停受理往来台湾通行证新证、换证、补发申请业务。对外统一口径为“业务系统升级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各大队为保证上送制证数据不延误而提前停止受理的,也使用该统一口径。

    三、龙湖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作为实战演练受理点,必须于4月23日上午9时-10时在大集中正式系统录入并上送2条首次申领类型的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申请。同一条办证数据的所有信息务必确保为同一人的真实材料,包括申请材料、证件及现场照片、指纹信息等。数据收费统一作免收费处理。数据经受理、审批后上送至省厅资料核对待签收环节。数据上送后,龙湖大队应及时将办证数据的业务编号发送至省局公安网邮箱huangzhaojun@gat.gd。

    附:省厅出入境管理局《关于我省启用2015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通知》

    汕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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