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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6-12-25 09:40
  • 来源: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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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自2016年第四季度起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用新的防伪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调整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为灰变红防伪油墨(详见附件)。增值税普通发票各联次颜色:第一联为蓝色,第二联为棕色,第三联为绿色,第四联为紫色,第五联为粉红色。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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