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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报告须知
  • 2015-08-28 10:02
  • 来源: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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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统计局《关于开展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5〕366号)和省商务厅等5部门有关通知(粤商务资字[2015]265号)的要求,经汕头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汕头市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自通告之日起对我市中心城区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企业参照本通告和所在区(县)通知的要求参加年度联合申报。联合年报数据录入时间:2015年7月16日至10月15日

        —、联合年报对象:2014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联合年报办法:申报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系统,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书》,提交联合年报有关信息,不需再到联合年报各部门报送纸质材料及盖章。

        1、网上联合年报及共享系统网址:www.lhnb.gov.cn

        客服电话:400-001-0722

        2、自通告之日起,企业可从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网站(www.stdzzw.gov.cn)的“通知公告栏”内直接下载《联合年报须知》。

        三、有关部门咨询联系电话:

        商务部门(电话:88489823)

        财政部门(电话:88489825)

        国税部门(电话:88489827)

        地税部门(电话:88489826)

        统计部门(电话:88970384)

        四、联合年报有关要求

        外商投资企业应自觉进行,如实提供有关数据。对未按时、如实申报年度报告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报各部门应密切沟通并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联合年报咨询投诉电话 :0754-88168653

     

     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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