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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关于2015年度调整 我省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
  • 2015-07-15 14:41
  • 来源: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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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

        根据有关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我省调整工伤伤残津贴。调整提高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水平,是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切实利益。市人社局窗口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落实该通知,在接到通知后迅速开展工作:

        一是认真了解工伤伤残津贴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窗口主动联系工伤科的负责同志,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该通知进行学习,了解工伤伤残津贴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整体把握该通知的基本内容。

        二是掌握工伤伤残津贴的调整对相关业务的影响。工伤伤残津贴的调整通知出台后,窗口除向办理工伤伤残业务的群众发放原有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之外,还将印发的《关于2015年度调整我省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发放给有需要的群众。

        三是耐心解答群众对相关问题的咨询。工伤伤残津贴调整事关受伤职工的切身利益,与受伤职工及其家属息息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对群众的疑问,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关于2015年度调整我省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的内容,耐心解答群众咨询,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新政。

    市人社局窗口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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