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一站办贯彻落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004版)效力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发布日期:2013-09-23 浏览次数:-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012版)已于2012年12月1日全面启用,海关一站办就贯彻落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004版)效力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行学习。在此也提醒我市中心城区留学回国市民,如果手中持有系我驻外使领馆于2013年5月1日以前开具的2004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需购买国产小汽车,请自进境1年内到我办理有关海关手续。我办对持有的我驻外使领馆于2013年5月1日以后开具的2004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予办理有关海关手续。
海关一站办
二○一三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