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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2021-09-17 15:49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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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2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6日,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广东、汕头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此次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上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落实整改工作方案。期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多次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要求整改办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要求局机关和基层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针对问题,制定措施,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切实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局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各班子成员分别牵头、机关科室和基层单位按职能整改、整改办公室协调督办的责任体系,确保每项整改任务有责任领导在抓在管,有具体责任人跟进落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分管领导,切实履行起主体责任,周密细致部署安排巡察整改的工作举措,坚持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推进督办,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深入推进和有效开展。

      (三)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制定了《中共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具体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了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整改过程中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措施要求,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同时建立整改措施落实跟踪督促、督查和督办工作机制,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巡察整改期间,整改办的同志主动作为,及时将有关工作向党组进行汇报,认真落实工作部署,加强与责任科室、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络,推进整改措施的落实;机关各科室和各相关单位也积极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整改工作局面,整改落实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已制定印发实施《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工作措施》,对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决落实“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坚决落实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等十项制度机制进行全面详细规定,从制度上夯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以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服务年”行动为抓手,在党建引领、规划管控、保障供给、生态修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实现了“四个提升”:一是规划管控引领作用提升,二是资源供给保障能力提升,三是生态保护治理力度提升,四是土地执法监管水平提升。

      2.关于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已成立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论武装和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活动,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道德建设和体系建设。

      3.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的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目前,一是实施规划引领,将原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进行多规合一,从根本上解决多规不一致甚至矛盾问题,并进一步规划完善城市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网络,同时通过加强专题支撑研究、专家参与、公众参与等措施,提高规划的前瞻性、针对性,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组织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功能布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严格落实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范,为城市建设开发提供法定规划依据。提交市域路网优化建议、中心城区交通改善等规划成果,引导完善道路建设,组织开展了中心城区道路网节点精细化治理规划、市域排污专项规划、全市人行步道公共设施专项规划指引编制工作。

      4.关于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主管领域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目前,一是印发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土地执法监管专项行动方案》,从巡查发现、违法查处、末端执行等环节开展规范化建设,并结合我市下放执法权限到镇街人民政府的进展情况,逐级压实责任,落细落实镇街一级的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在线巡查工作。同时,构建市级卫片执法检查体系,实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要求。二是印发了《关于推进重点项目用地问题整改方案》,全面清理目前仍处于土地违法状态的重点项目,逐宗找准报批工作的难点堵点,依法按程序推进用地报批工作;建立用地审批快速通道,实行限时审批,加快推进并联审批制度,缩短审批周期,促进在建重点项目尽快落地、依法用地。三是制定了《全市涉土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开展涉土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构建“村居发现、镇街处置、区级督办、市级督查”的纵向监管机制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横向协作机制。结合近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整治农村违法用地问题,对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落实拆除整改,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到位。四是印发了《汕头市毁林违建乱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了《市委第十轮巡察指出“毁林造坟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方案》、《关于印发汕头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巡查,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印发了《关于抓紧打击“毁林造坟”及开展迹地整治复绿的函》至各区县政府,要求各地严厉打击占地毁林造坟,并开展旧坟迹地复绿工作。五是印发了《关于做好到期矿山闭坑注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到期采矿权注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局、分局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落实计划并加快实施,尽快完成矿山土地复垦工作。六是全面梳理完成2018年以来国家和省出台的新的用海政策,包括围填海有关严格管控等政策文件,组织了专题学习研讨,全面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七是结合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对2021年度计划供应经营性用地存在问题进行逐宗排查,加大土地出让公告审查力度,对土地出让公告疑似存在倾向性、歧义性、排他性条件的,落实各区县、功能区核实整改,违反法律法规的立即终止出让。八是加大对房地产建设项目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金平区、澄海区、濠江区的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开展督查;对各区县闲置土地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区县加快处置盘活工作,严格落实净地出让。九是穷尽一切手段追缴欠缴地价款和土地使用费。

      5.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牢固,民生事项存在短板的问题。目前,一是规范不动产登记材料提供,杜绝“搭车收费”,针对银行、金融机构存在抵押合同需要进行公证及收取公证费用的情况,下发紧急通知,要求银行、金融机构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整改,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所有不动产抵押登记一律不得要求提供公证证明。同时印发了《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不断深化作风整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完成不动产登记交易第3轮提速,在3个分中心服务大厅设置企业服务专窗,专窗专线专人,一个环节一小时办结,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率先在全市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周六“不打烊”,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二是重视民生福祉,落实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推动“金晖中学”项目建设,2020年金晖中学已建成移交教育部门使用,并于同年9月招生办学。三是严格执行征地留用地政策,全力推动征地项目留用地返拨。目前,全市留用地整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已完成留用地指标组卷报批1360.831亩;留用地指标正在开展用地组卷报批13.387亩;经与村居协商同意,留用地指标拟采取折算货币补偿113.477亩;留用地指标中14.372亩由于涉及村居指标面积较小,村居要求与后续指标一并办理用地组卷报批。

      6.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目前,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坚决落实“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对照省、市工作安排,一体统筹学习贯彻、谋划调研、推动落实等环节工作,系统安排传达学习、专题调研、提出工作举措、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由局党组负责组织部署,局党组书记牵头抓总,局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各单位具体落实,定人定时定位定责抓好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

      7.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细致的问题。目前,一是对线索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业务指导,加强督查督办,并协调公安、法院等做好案件移送。二是积极协调公安、法院、纪检等部门探索联动机制,并在市委政法委的牵头部署下,进一步构建行政、公安、司法、纪检等部门间土地违法案件办理的协调联动机制。三是组织各区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扫黑除恶有关数据进行复核,及时对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二)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未能根绝”的整改

      8.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目前,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工作措施、监督问责和工作机制落实。二是在自然资源系统开展了违纪违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开展了专题教育活动,通报自然资源系统违规违纪案件情况,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建立了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加强监管问责。三是修改完善了谈话制度,加强谈话提醒督查,每季度及时向市纪委报告班子成员谈话提醒情况。

      9.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目前,通过开展自查、完善制度等方式,加强内控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了车辆维修程序、明确了土地出让业务费(提取)分类、规范工会账户、严格政府采购工作流程、规范合同签订、加强了物品管理。

      1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目前,一是规范相关采购物品的甄别,严格采购工作流程;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程序,做到厉行节约,防止浪费。三是对2017年以来已发违规补贴进行清理收回。四是对2017年以来报销凭证进行清理完善,并已对违规报销差旅费进行清理收回。

      1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未止的问题。目前,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效能的通知》,坚持一个窗口对外、加强办文办事把关等11方面的要求;二是积极推动“金土工程”项目建成使用;三是加强履职,对在个别“三旧”改造项目审核过程久拖不办,错过时间,给企业造成损失的问题,研究改造项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案上报;四是督促澄海区对莲华镇碧砂村非法建设和非法开采地热资源严肃查处,对摸排的65宗违法建设抓紧开展复绿工作,目前上述违法建设均已拆除,并已完成复绿工作;五是规范相关合同签订要求,杜绝借用人员代签订修缮工程合同的问题;六是对应收款长期挂账的有关历史款项作呆账处理,涉及世贸花园测量费用问题,已作为工作经费列支并向市财政申请补办转账手续。七是完成了以往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2.关于食堂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目前,通过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从食材进货渠道、食材加工、制订食谱、食品留样、卫生清理方面加强监管。一是成立局食堂管理小组,进一步完善局食堂管理小组的工作职责;二是严格落实局账务管理制度,建立食堂资金往来账册,彻底杜绝资金账目白条现金支票支付问题;三是按要求与餐饮承包方签订切实可行的《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彻底堵塞造成风险隐患的渠道。

      13.关于礐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涉嫌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出租物业的问题。目前,已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理清合作过程、存在问题,并与合作方协商善后处置事宜,结合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合同违约情况等进行研判、咨询法律顾问,对经营存在问题进行评估,同时做好启动法律程序准备,在法律框架下依法依规,积极推进整改工作。目前,礐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已经完成合作项目协议终止整改任务。

      (三)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整改

      14.关于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目前,一是制定了《中共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试行)》,细化明确了必须提交局党组研究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二是印发了《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流程,组织基层执法队伍加强学习,严格按规定落实违法查处工作。同时,主动协调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金平法院,并督促区县自然资源部门对镇街道未按照汕府〔2017〕84号落实整改,行政处罚决定逾期未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保障违法用地末端整改落实。针对违法图斑和违法土地案件查处整改工作不落实的问题,根据市领导有关批示要求,自2021年3月起,成立暗访组对六区一县有关土地问题进行现场暗访,对仍未整改到位的现场责令当地政府及时整改。

      15.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目前,一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二是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落实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在支部和挂钩单位党组织讲党课。四是组织党建工作培训和督导检查,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重点抓好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规范会议记录。

      16.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目前,一是积极采取措施,对政策性超职数配备干部落实整改消化;二是结合干部轮岗政策精神对部分干部进行轮岗,解决干部日常管理脱节的问题;三是采取各种措施,通过办理调入局机关的途径消化减少借用干部,并研究落实压减退回部分抽调借用人员。通过近期分批开展局机关干部选拔、晋升结合轮岗安排使用工作,解决混编混岗问题。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党组会研究讨论干部的记录要求;五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整理完善档案,补齐欠缺材料,更正制作归档不规范的档案材料。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章立制、推动工作

      目前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离市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将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落实整改工作要求,继续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紧盯整改重点,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政治清明、干部清正、职工清廉。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运用好市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继续修订完善内部管控制度,着力抓好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快速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862627;电子邮箱:zrzy13579@163.com;邮政信箱:汕头市长平路101号;邮政编码:515041。

    中共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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