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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2022-09-28 17:08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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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WG2022-18

    宗地

    面积

    3238.48平方米

    宗地坐落

    潮南区仙城镇陈沙公路南侧新星经联社路段红泥树脚洋

    出让

    年限

    40年

    容积率

    ≤0.8

    建筑密度(%)

    ≤5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20米

    主要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3238.48平方米

    投资

    强度


    保证金

    12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08022BA0369| 4424922BA0002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2430万元

    加价幅度

    3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18日9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1日10时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加油加气站用地(B41)。

    3.用地总面积:4000.45平方米(6.00亩),其中实用地面积:3238.48平方米(4.86亩),道路面积:558.13平方米(0.84亩),绿带面积:203.84平方米(0.30亩)。

    4.规划设计主要技术指标:①、容积率≤0.8;②、建筑密度≤50%;③、建筑高度≤20米。

    5.建筑间距和建筑退让用地、道路等红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规划、消防等有关规定要求。

    6.项目建设时应同步配建用地范围内北侧沿陈沙大道绿化带,绿化带宜与地块内绿化进行统筹设计。

    7.规划设计时应满足消防、环保等要求。

    8.未涉及问题,应按有关规定、技术规范执行。

    9.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出让年限4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0.详细规划条件详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31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31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0月31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1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项目建设时应同步配建用地范围内北侧沿陈沙大道绿化带,绿化带宜与地块内绿化进行统筹设计。

      (四)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完成有关环评审批手续并按基建程序办理施工报建相关手续,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五)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项目建设时应满足《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技术规范要求;项目建设应符合消防安全等有关要求。

      (七)竞买申请人竞得本宗土地后,应与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的全部内容。

      (八)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项目发展监管协议,该协议签订后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若因竞得人原因未按时签订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人竞买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签订工作由潮南区自然资源分局承办),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若因竞得人原因造成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人竞买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竞买申请人拟在竞得建设用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企业名称。若竞得,应提交新公司拟成立时间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股东组成、成立期限、出资比例(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等内容。

      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潮南辖区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汕头市潮南区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在潮南区办理税务登记(竞得人为已在潮南辖区内登记并办理税务登记的除外)。

      土地成交后,可先由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待新公司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若出现竞得人出让价款缴交违约情形,应由竞得人缴付清违约金后方能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也可由新公司在规定时限内直接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的连带法律责任。

      (十一)受让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与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计算。出让方催缴后受让人仍不支付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十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栏目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进行公告。

      (十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苏女士。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8日


    附件:网上挂牌出让竟买须知(加油站用地).wps

    附件: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仙门城居委新星经联社加油加气站用地规划条件和红线图.pdf

    附件:加油站用地位置示意图.pdf

    附件:潮南区仙城镇仙门城居委新星经联社加油加气站用地项目监管协议.docx

    附件:现场相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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