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原中山路185号,根据汕头市自然资源测绘院提供的地籍、地形图,该产列第六测区并未编列地号,据住户许顺丰反映,该产系贝灰砂混合结构二层楼房屋壹座(未确权),底层占地面积34.42㎡,叠合面积69.12平方米。上述房产被列入莱利广场公园头片危改点拆除改建,于1997、2000年与汕头市金园区旧城区改造莱利广场片区办公室(现汕头市利华旧城区改建有限公司)签订《拆迁协议书》、《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改建后补偿安置于现址中山路35号莱利园东区2幢504号房(合同地址:莱利花园二区2幢504号房),实测建筑面积57.57平方米,全部补偿。对上述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希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按有关规定办理拆迁补偿转移登记手续。
声明人:许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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