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人张之楷遗失位于中山路198号柏嘉半岛花园10幢405号房全套、中山路198号柏嘉半岛花园1-13幢地下室591号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分别列:粤房地权证汕字第1000195405号、粤房地权证汕字第100019540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之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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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人张之楷遗失位于中山路198号柏嘉半岛花园10幢405号房全套、中山路198号柏嘉半岛花园1-13幢地下室591号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分别列:粤房地权证汕字第1000195405号、粤房地权证汕字第100019540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之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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