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5)粤0511执恢1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证字第4927036号
许遵忠
房地产权
440511015002GB00058F00040024
中山东路金信园4座701号房全套,019号单车房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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