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章超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张庆珠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大华路8号1座701号房全套一半份额(房改房,属被继承人张庆珠与其配偶苏志勇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占有全套一半份额)。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被继承人张庆珠所占份额由其儿子苏章超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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