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嘉荣、彭嘉佳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彭楚辉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二马路64号1座310号房其中70.79㎡(共有人:汕头市国土房产局19.80㎡)全套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彭楚辉占有份额由其子女彭嘉荣及彭嘉佳继承。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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