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爱花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陈汉发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龙湖区丹霞庄北区5座402号房全套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由其配偶陈爱花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书面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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