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峰、王少江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王如泉、赵淑卿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35幢703号房全套(属赵淑卿个人财产)及金平区联和里西巷3号502号房全套(房改房,属夫妻共同财产,配偶赵淑卿占有一半份额)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龙湖区金涛庄东区35幢703号房全套由其儿子王少江继承,金平区联和里西巷3号502号房全套由其女儿王静峰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书面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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