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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属人翁名仪)声明
  • 2020-10-30 15:17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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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权属人的遗失声明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现拟在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刊登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内容如下:“权属人翁名仪遗失位于丹霞庄中区1幢302号房全套的《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1538471号,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本人将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人:翁名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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