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锡平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林寿和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金平区沿江南路10号锦星华庭6幢101号房全套、商平路7、8号7号三、四楼两层,7、8号楼下1/3层的不动产。根据所有人签订的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由其儿子林锡平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书面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17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