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巧心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姚锡滨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金平区厦岭路16号804号房全套一半份额(房改房,属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林巧心占有一半份额)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继承不动产约定书,上述不动产由其配偶林巧心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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