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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树梅 化妆品厂房新建项目(通用厂房A、B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核实证明书》
  • 2024-09-20 16:59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查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要求,出具此证明书。

    许可证号:

    4405112024HY0041415

    发证机关: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发证日期:

    2024年9月18日

    建设单位(个人):

    庄树梅

    建设项目名称:

    化妆品厂房新建项目(通用厂房A、B座)

    建设位置:

    金平区升平工业区内17/18-15宗地

    建设规模:

    2栋5层厂房及地下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为10991.3㎡,计容建筑面积为10829.26㎡,其中厂房A座面积为9355.94㎡,厂房B座面积为1473.32㎡,不计容建筑面积为厂房B座地下消防水池,面积为162.04㎡。新建围墙长度138.59米。建筑密度44.94%,容积率2.45。

    4405112024HY0041415 规划核实证明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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