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树梅 化妆品厂房新建项目(通用厂房A、B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核实证明书》
2024-09-20 16: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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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查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要求,出具此证明书。
许可证号: | 4405112024HY0041415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4年9月18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庄树梅 |
建设项目名称: | 化妆品厂房新建项目(通用厂房A、B座) |
建设位置: | 金平区升平工业区内17/18-15宗地 |
建设规模: | 2栋5层厂房及地下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为10991.3㎡,计容建筑面积为10829.26㎡,其中厂房A座面积为9355.94㎡,厂房B座面积为1473.32㎡,不计容建筑面积为厂房B座地下消防水池,面积为162.04㎡。新建围墙长度138.59米。建筑密度44.94%,容积率2.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