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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77308738X5/2025-00650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成文日期: 2025-05-09
名称: 不动产继承公告(被继承人陈清花)
文号: 汕不动产公告【2025】2-182号 发布日期: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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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被继承人陈清花)

发布日期:2025-05-09  浏览次数:-

  郭庆昊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陈清花遗留的以下不动产,分别坐落于:

  1、汕头市碧霞北区8幢305号房全套;

  2、汕头市龙湖新村12座102号房全套。

  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由其儿子郭庆昊继承。

  该宗继承申请按非公证不动产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办理,自核准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以转移、抵押等方式处分,如申请人虚假承诺将依法予以更正或撤销登记。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