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地字第4405072025YG0009549号
发证机关: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发证日期:
2025年4月10日
用地单位: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用地项目名称:
永安居委南畔垅片区旧村“三旧”改造项目配套小学建设项目(龙湖区金阳小学津福校区建设工程)
用地位置:
长平路南侧、沈海高速公路东侧
用地性质:
中小学用地(A33)
用地面积:
10218.68平方米(15.328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