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丽娇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余柳青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韩江路39号逸景蓝湾商住楼7幢601号房全套、韩江路39号逸景蓝湾商住楼地下室192号车位及韩江路39号逸景蓝湾商住楼地下室264号车位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由其配偶黎丽娇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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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