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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77308738X5/2024-01088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成文日期: 2023-06-16
名称: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投诉渠道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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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投诉渠道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汕头市对“登记财产”工作建立政府部门、纪检监督全方位投诉处理机制,拓宽办事企业和群众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遇到的问题,促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工作不断提升。投诉渠道及处理程序、时限具体情况如下:

  (一)拨打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投诉专线0754-88940885。

  对投诉内容进行登记核实,留下市民联系方式,转由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二)将意见提交至设置在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服务大厅(龙湖区韩江路42号浦江大厦二楼办事大厅)的意见箱或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第二分中心服务大厅(金平区滨港路39号中南大厦一楼办事大厅)意见箱。

  在接收到投诉或建议后,中心将认真核查,将市民所反映的相关问题和意见转派业务部门处理,对留有联系方式的于7个工作日内答复;对不属于中心职能范围的问题,将积极向市民解释说明。

  (三)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关注“汕头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公众号反馈意见和建议。

  诉求按照《汕头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办理。咨询类事项,自收到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求助、建议类事项,自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投诉、举报类事项,自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

  (四)通过汕头市网上信访投诉平台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https://www.shantou.gov.cn/xf/)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五)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评价。

  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规范》办理。

  (六)如需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党政纪律问题,可拨打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规定办理。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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