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23)粤0507执恢7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7日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4-0087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4 |
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权利人郑凯武) | ||
文号: | 汕不动产公告【2024】1-058号 | 发布日期: | 2024-05-27 |
主题词: |
根据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23)粤0507执恢7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16)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20784号 | 郑凯武 | 房地产权 | 440507007020GB00007F09980121 | 中山路239号星湖豪景花园4-9幢地下室地下一层F82号车位 |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7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440511020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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