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广东晶莹建筑装饰安装有限公司开发经营且尚未出售的汕头市金平区利安北路8号利安花园1幢214号房、5幢210、211号房,共2套待售商品房拟作为抵押物向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广东晶莹建筑装饰安装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
|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4-00759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09 |
| 名称: | 不动产抵押登记声明(利安花园) | ||
| 文号: | 汕不动产声明〔2024〕166号 | 发布日期: | 2024-05-09 |
| 主题词: | |||
兹有广东晶莹建筑装饰安装有限公司开发经营且尚未出售的汕头市金平区利安北路8号利安花园1幢214号房、5幢210、211号房,共2套待售商品房拟作为抵押物向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广东晶莹建筑装饰安装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440511020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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