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汕头市原升平区鮀浦镇金陇村埔尾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人陈业钦(已去世),原核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列:汕集建(1993)字第912040333号的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由继承人陈胜培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胜培
2024年4 月9日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4-0060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09 |
名称: | 不动产权属证书灭失声明(权属人:陈业钦) | ||
文号: | 汕不动产声明〔2024〕125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11 |
主题词: |
位于汕头市原升平区鮀浦镇金陇村埔尾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人陈业钦(已去世),原核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列:汕集建(1993)字第912040333号的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由继承人陈胜培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胜培
2024年4 月9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440511020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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