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李广辉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港墘路3号2座601号房全套一半份额(房改房,权属登记人李广辉,配偶黄丽芳依法占有一半份额)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李广辉占有的份额由其儿子李胜继承。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