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件: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3-0154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8 |
名称: | 汕头市金海湾包装机械有限公司“金海湾机械”工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8-07 | |
主题词: |
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112023GG0001317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3年7月28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市金海湾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金海湾机械”工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
建设位置: | 澄海路与潮阳路交界处 |
建设规模: | 1栋12层厂房,1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35276.0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33203.79㎡,地下室建筑面积2072.23㎡。计容建筑面积43237.48㎡。容积率:6.76,建筑密度:47.64%。 |
附件: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44051102000227号
粤ICP备05066684号-1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