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人吴楚珠遗失位于龙湖村东湖市场综合楼A幢东梯402号房全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列:汕府国用字(1992)第001456号,现声明作废。依据现有的户籍证明和查档资料,原发权证身份证号码登记有误,应由“440524******510”更正为“440524********516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本人将一并申请更正登记和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人:吴楚珠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3-0113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02 |
名称: |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属人吴楚珠)声明 | ||
文号: | 汕不动产声明〔2023〕161号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主题词: |
权属人吴楚珠遗失位于龙湖村东湖市场综合楼A幢东梯402号房全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列:汕府国用字(1992)第001456号,现声明作废。依据现有的户籍证明和查档资料,原发权证身份证号码登记有误,应由“440524******510”更正为“440524********516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本人将一并申请更正登记和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人:吴楚珠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440511020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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