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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77308738X5/2023-01132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成文日期: 2023-06-02
名称: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属人吴楚珠)声明
文号: 汕不动产声明〔2023〕161号 发布日期: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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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属人吴楚珠)声明

发布日期:2023-06-07  浏览次数:-

  权属人吴楚珠遗失位于龙湖村东湖市场综合楼A幢东梯402号房全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列:汕府国用字(1992)第001456号,现声明作废。依据现有的户籍证明和查档资料,原发权证身份证号码登记有误,应由“440524******510”更正为“440524********516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本人将一并申请更正登记和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人:吴楚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