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饶平县人民法院(2022)粤5122执76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粤5122执760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19)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52843号
杨鸿展
不动产权
440507007017GB00074F00060188
泰星路5号山海豪庭6幢2911号房全套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