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镇勇申请继承被继承人蔡春抹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金平区龙溪路8号新景花园17幢204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共有人:蔡镇勇)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蔡春抹占有的份额由其儿子蔡镇勇继承。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5月23日
蔡镇勇申请继承被继承人蔡春抹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金平区龙溪路8号新景花园17幢204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共有人:蔡镇勇)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蔡春抹占有的份额由其儿子蔡镇勇继承。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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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