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伟嘉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黄素英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东厦北路公路局机修厂宿舍3座301号房全套一半份额(房改房,权属登记人郑彦辉,配偶黄素英依法占有一半份额)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继承报告书,上述不动产黄素英的占有份额由其儿子郑伟嘉继承。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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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