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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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3-0043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3 |
| 名称: | 广东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柏亚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项目工业大厦3栋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3-07 | |
| 主题词: | |||
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112023030301607-202201901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3年3月3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广东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柏亚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项目 工业大厦3栋项目 |
建设位置: | 汕头市金平区南澳路283号柏亚电子商务产业园(金平工业园区) |
变更内容: | 地下室扩建面积955.2㎡,扩建后地下室建筑面积7088.6㎡,总建筑面积6954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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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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