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2)粤0511执32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粤0511执320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4日
根据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2)粤0511执32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粤0511执320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因人民法院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