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鸿烈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林亚年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迎春路1号503号房全套一半份额(房改房,属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林丽卿占有一半份额)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被继承人林亚年占有的份额由其儿子林鸿烈继承。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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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