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440507-2022-XY04 | 地块位置 | 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珠峰路与龙江路交界东北侧地块二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公顷) | 1.02587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 (万元) | 1767.11 |
| 受让单位 | 广东凯虹科技有限公司 |
| 备注: | 1.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l)。 2.总用地面积:13323.9平方米(19.986亩);道路及绿化用地面积:3065.2平方米(4.598亩);实用地面积:10258.7平方米(15.388亩)。 3.容积率:≥1.0且≤4.0,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0258.7平方米且≤41034.8平方米,下限为刚性控制,上限可结合工业项目实际进行弹性调整。 4.建筑密度:≥30%。 5.绿地率:≤20%。 6.建(构)筑物海拔限高:≤60米。项目建(构)筑物限高应符合机场、气象台、导航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设备(含微波通讯)通道、军事设备等净空要求,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7.项目停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6〕56号)执行。 8.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3%。 9.投建产业门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3)/印刷(231)/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2319)工业项目。 |
二、公示期:2022年11月11日 至 2022年11月17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9楼(自然资源利用与城乡更新股)
单位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11号
邮政编码: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849209
联 系 人:姚女士
电子邮件:lhgtydg@126.com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