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惠君、张佩君、张丽君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李四妹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新兴路130号南幢403号房全套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由其女儿张惠君、张佩君、张丽君共同继承。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2年9月8日
张惠君、张佩君、张丽君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李四妹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新兴路130号南幢403号房全套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由其女儿张惠君、张佩君、张丽君共同继承。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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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