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于2022年8月10日在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网站公示文号汕不动产声明[2022]214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属人陈英扬)声明中“权属人陈英扬遗失位于汕头市迎春路北二巷5号204号房全套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证字第2558803号,现声明作废。”,应更正为“权属人陈英扬遗失位于汕头市迎春路北二巷5号204号房全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列:(92)822001145号,现声明作废。”
原于2022年8月10日在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网站公示文号汕不动产声明[2022]214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属人陈英扬)声明中“权属人陈英扬遗失位于汕头市迎春路北二巷5号204号房全套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证字第2558803号,现声明作废。”,应更正为“权属人陈英扬遗失位于汕头市迎春路北二巷5号204号房全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列:(92)822001145号,现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