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亮申请继承被继承人辛淑香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金埕里1号602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属夫妻共有财产)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辛淑香的占有份额由其配偶李俊亮继承。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4-88361728
公告单位: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0年 7月25日
李俊亮申请继承被继承人辛淑香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金埕里1号602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属夫妻共有财产)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辛淑香的占有份额由其配偶李俊亮继承。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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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