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77308738X5/2022-01435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2022-07-11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属人地方国营汕头无线电四厂)声明
汕不动产声明〔2022〕173号
2022-07-11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属人地方国营汕头无线电四厂)声明

发布日期:2022-07-11  浏览次数:-

权属人地方国营汕头无线电四厂(现更名为汕头无线电四厂)遗失位于汕头市利安路7号全座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证字第2489651号,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本人将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人:汕头无线电四厂